請至http://taiwantp.net/cgi/roadbbs.pl?board_id=10&type=show_post&post=1049
瀏覽實情
第一則:
日昨與剛從匪區回來正在隔離的同學通電話,其中聊到匪區看病之情形,同學提到一些台灣人
把海外就醫回國申報的健保制度糟蹋到極點 !
一些的台灣人讓他們的匪區朋友及部屬包括大人小孩以自己或自己眷屬的名義就醫後再索取收據
然後回台申報由台灣健保局買單.
這些健保的醫療資源浪費在口口聲聲照顧台灣的匪區人民上,卻換來對台灣無情的打壓及羞辱,
心中的滋味真是五味雜陳.
台商請客,台灣人買單 ! 健保局你睡著了嗎 ?
第五則:
剛剛去了健保局網站看了一下, 規定還真的很鬆 , 似乎只要提的出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診斷書或證明文件,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証明文件就 OK 了,
台灣人只要在匪區工作這些文件的都提的出來, 但是重點是誰真正去了醫院,台灣人民繳了保費
到底是不是做了冤大頭?
如何核退在國外或大陸地區發生不可預期傷病自墊之醫療費用
http://www.nhi.gov.tw/04personal/personal_42.htm一、依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規定,保險對象於本保險施行區域外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或分娩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二、如符合前揭規定者,應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附:
1.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可逕向分局索取或利用傳真自動回覆系統,傳真電話:(02)2708 0068,文件代碼:5440,或可利用網路下載,(網址:
http://www.nhi.gov.tw/04personal/person ... orm014.doc)
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3.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為外文文件時,應檢附中文翻譯(英文可免附)
4.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証明文件等,向健保轄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三、本保險給付區域外(包括國外及大陸地區)門診、急診及住院醫療費用之上限金額為:前一季本保險給付
醫學中心門診、急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之平均費用,例如:九十一年四至六月份門診案件之核退上限為
每次一、一六七元;急診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次二、一四八元;住院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日五、六五五元
;分娩案件核退上限為:自然生產每次一七、九一○元;剖腹生產每次三三、二八○元。
第N則:
今年2月份出差在中國蘇州市烽火路上的上島咖啡第一次目睹如 PowerLook 所說的狀況,
我與一位派駐在中國工作的同事R君相約吃飯,R君帶了一位也是其他廠派駐在中國工作的
朋友H君,一起前來,東聊西聊約20分鐘後,H君接了一通電話,印象中聽到他說以下的對話
XX ...小孩還好吧..... ,記得趕快吃藥.....
.......,有沒有開收據......
明天拿給我就好了......
.....小事情.....
再見 !
原本以為他小孩生病看病,結果一聊起才知道, 原來是他底下有一個本地的課長(中國籍)
他小孩發燒,看了蘇州的醫院花了一百多人民幣還是沒好轉,後來H君就以他小孩的名義,
介紹他到在蘇州工業園區的一家他們稱為新加坡醫院的地方就診,H君說新加坡醫院
一次就診收費約三四百人民幣,醫療水準較好,只要開張收據回台報帳就好了,
H君說助人為快樂之本 !
我沒有當場發揮道德勇氣指正H君,只能在這放放馬後炮了,健保局趕快修法吧 !